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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使用小时数与达到正常水平嗜睡度和日间功能的关系
  时间:2008-3-28  11:39: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睡眠网【字体: 】【收藏】【关闭
研究目的:证据显示,为了维持治疗效果,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bstructive sleep apnea, OSA)的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CPAP)治疗必须每晚都使用。仍然未知的是每晚需要使用多长时间才能使功能恢复正常。本研究,使用了概率单位分析和分段回归来估计剂量-反应功能,估计了相对于CPAP每晚使用时间,使嗜睡度和日间功能恢复正常水平的可能性。

设计:多中心,半试验性研究。

地点:美国和加拿大的七家睡眠中心。

参与者:患有严重OSA的患者(总队列n=149;纳入的参与者编号从85-120,取决于分析的结局)。

干预:CPAP。

数据和结果: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后3个月,参与者完成一天的测试,包括测量客观和主观日间嗜睡度以及功能状态。在转归不同的人当中,治疗有反应者和无反应者每晚使用CPAP的平均时间存在显著的差异。用Epworth嗜睡度量表(4小时)、多次睡眠潜伏期试验(6小时)以及与嗜睡度相关的功能结局调查问卷(7.5小时),来确定了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的CPAP每晚使用时间阈值。客观和主观日间嗜睡度显示使用时间增加与达到正常水平之间存在线性剂量-反应关系(P<0.01),但功能状态需要达到7个小时。

结论:我们的分析提示每晚使用CPAP时间较长的患者,有更高百分比达到正常功能,但不同结局中达到充分使用的时间各不相同。

(程勇泉摘自 SLEEP 2007;30(6):7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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